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亚东县,属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下辖县,位于喜马拉雅山脉中段(北段在北麓、北段在南麓),中部是帕里镇里的卓木拉日雪山,地势是北低—中高—南低,为西藏自治区边境县之一。有亚东口岸。全县总面积4240平方公里,其中耕地面积1.2万亩,森林面积24万亩,平均海拔3400米,需预防内源氧缺乏症。亚东县人民政府于1960年6月正式成立,全县辖堆纳乡、吉汝乡、帕里镇、康布乡、上亚东乡、下亚东乡、下司马镇(为县城驻地)7个乡(镇)、25个行政村(居)、67个自然村。县城下司马镇距日喀则市区309公里,距拉萨市区580公里。2014年7月,日喀则撤地设市,亚东县属于日喀则市。亚东县境内蕴藏丰富的旅游资源,主要有亚东沟自然风光(西藏江南)、及“一泉两寺、一湖一山、一草一木”即康布温泉,东嘎寺、嘎居寺、多庆湖、卓木拉日雪山、帕里草原、下亚东原始森林2017年10月,亚东县通过国家专项评估检查,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准退出贫困县。2018年9月25日,获得商务部“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”荣誉称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