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亚东县,属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下辖县,位于喜马拉雅山脉中段(北段在北麓、北段在南麓),中部是帕里镇里的卓木拉日雪山,地势是北低—中高—南低,为西藏自治区边境县之一。有亚东口岸。全县总面积4240平方公里,其中耕地面积1.2万亩,森林面积24万亩,平均海拔3400米,需预防内源氧缺乏症。亚东县人民政府于1960年6月正式成立,全县辖堆纳乡、吉汝乡、帕里镇、康布乡、上亚东乡、下亚东乡、下司马镇(为县城驻地)7个乡(镇)、25个行政村(居)、67个自然村。县城下司马镇距日喀则市区309公里,距拉萨市区580公里。2014年7月,日喀则撤地设市,亚东县属于日喀则市。亚东县境内蕴藏丰富的旅游资源,主要有亚东沟自然风光(西藏江南)、及“一泉两寺、一湖一山、一草一木”即康布温泉,东嘎寺、嘎居寺、多庆湖、卓木拉日雪山、帕里草原、下亚东原始森林2017年10月,亚东县通过国家专项评估检查,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准退出贫困县。2018年9月25日,获得商务部“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”荣誉称号。